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7年6月2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代云盘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资金和项目等方面情况,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就。总体上看,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较好。
——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财政、税务等部门强化征管措施,加强收入科学测算和调度,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财政收入平稳,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成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完成65.97亿元,支出完成64.53亿元,结余1.44亿元。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类支出45.9亿元,较上年增长15.2%,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落实。
——财税改革逐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家税制改革、税费优惠政策,平稳推进“营改增”,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坚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87亿元。严格按照预算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债务收支全部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内,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审计整改明显提升。各部门积极落实市政府要求,对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整改落实问题金额58.01亿元,采纳审计建议88条,制定完善制度18项。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有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违规违纪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特别是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完善,存在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影响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和充分发挥作用。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财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及时征缴或确认财政收入。未及时征缴政府性基金等3233.1万元,未及时确认非税收入598.25万元,未及时缴存劳动保险费596.38万元。
二是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仍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市综合管廊项目、六盘水中医院建设项目等预算未执行12 764.03万元,市级基建项目等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11 342.5万元,项目前期费专户往来款未清理5556.81万元。
三是未按规定计提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计提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和保障性住房资金1793.28万元。
四是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对2014年以来结存2年以上的各类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统筹使用800.08万元。
(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市地税局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市本级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完成15.65亿元。但存在未及时征收各项税收1621.95万元、违规处置抵债资产等问题。
(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团市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3个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预算,预算收支基本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15年结余未纳入2016年预算编制,其中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422.15万元、市质监局368.43万元、,团市委60.67万元。
二是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中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17.46万元、市质监局10.75万元。
三是政府采购不规范。市质监局无预算采购市检验检测中心大楼会议室办公桌椅等27.29万元,团市委购置电教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37.5万元。
四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上级补助经费未纳入单位收入1020万元,市质监局下属单位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专项资金未使用2万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重点专项审计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重点专项跟踪审计。2016年,六盘水市多渠道安排和筹集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0.34亿元,保障棚户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86万户,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或未缴财。其中钟山区324.04万元、六枝特区1516.95万元。
二是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钟山区未配套区级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资金208.65万元,违规收取应减免的售房收入印花税6.3万元。
三是部分工程建设进度不理想,管理不严格,验收不规范。10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或备案即交付使用,其中市级1个、盘县8个、钟山区1个;8个项目长期未建成,其中市级1个、盘县3个、钟山区4个;4个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开工或建设滞后,其中水城县2个、钟山区2个;盘县3个项目存在个人借用施工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问题。
四是住房分配使用不规范。114户保障对象多重申报,重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其中六枝特区37户、钟山经济开发区2户;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44户,其中六枝特区3户、盘县8户、水城县1户、钟山区32户;六枝特区违规扩大范围分配审批公租房配租待遇5户;钟山经济开发区12家企业无申请分配手续、未签订租赁协议享受公共租赁住房932套,14家未在钟山经济开发区注册但实际在该区域经营的企业违规享受保障房806套。
五是保障性住房运营不规范。六枝特区第七中学违规出租18套教师公租房;钟山区400套教师公租房租金难以收缴;钟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50.22万元。
六是存在部分违法违纪问题。本次审计在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共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履职不力等行为9起,已移送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各县、特区、区政府和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在组织整改,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8个、开工建设项目3个,收缴财政89.9万元,规范资金管理1840.99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资格96户。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6年6月至12月持续开展跟踪审计,重点检查各县、特区、区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及配套支持政策执行等情况。审计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未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盘县7个项目;水城县2016年拟搬迁对象贫困户占比低。
二是易地扶贫安置不规范。牛场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拟搬迁对象调整未报审。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7个、水城县13个;15个项目水城县9个;盘县1个项目水城县2个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共2436.70万元。
四是扶贫资金被虚报套取。水城县董地乡政府将2009年六盘水月照机场项目拆迁安置并大部分已入住的173户村民,作为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人员,虚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套取上级资金906.2万元。
五是资金闲置及使用不规范。易地扶贫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闲置4199.33万元,其中六枝特区3076万元、钟山区900.83万元;六盘水玉舍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挪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资金垫付贷款利息650万元、超进度支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款10 645.73万元、无建安发票借支工程款4718.9万元。
对上述问题,各县、特区、区政府正在积极整改,已上缴财政913.37万元、归还原渠道650万元、完善支付手续15 792.9万元、及时拨付使用4199.33万元、完善14个项目基建程序。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按照省审计厅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的要求,市审计局对钟山区党政主要领导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钟山区党委政府重视自然资源资产,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开发、利用与监管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有关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损失浪费及违规使用。滞留闲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巩固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资金、森林、环保等各专项资金4849.46万元;2014年购苗种植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幼林存活率较低,造成损失38.98万元;挪用环保专项资金68.17万元;违规使用和计提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费24.42。
二是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各项收入1326.98万元;未按规定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891.92万元;未及时兑现林农或集体管护人员政策性补助资金27.1万元。
三是未严格履行各项职责。未按规定变更林权登记527.35公顷,未有效督促部分矿山企业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38.4万元,未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办理用地申报手续245.77亩,未对部分矿山环境实施治理恢复。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未进行招标1601.45万元;聘请资质不够的公司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201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等5个项目未按计划验收;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少实施195.14亩;汪家寨镇那罗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程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即全额付款。
审计指出问题后,钟山区政府积极组织整改,已及时拨付使用4662.56万元,收缴财政271.06万元,归还原渠道1912.72万元。
市审计局主要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中心血站、市三中等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购试剂、耗材等75.92万元,市中心血站采购采血耗材、献血纪念品、物业管理服务等123.51万元和市三中自行采购安保服务、实验室仪器及药品292.25万元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财务管理仍然不规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至2013年超标准收取短期培训费及驻店药师资格考试费50.11万元,下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将药品检验费6.13万元挪用于购买窗帘。市三中2014年至2015年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6.72万元;违规占用学生伙食费124.51万元,用于支付食堂人员工资、社保等;购置电脑等设备、凤凰校区回购BOT项目食堂、学生宿舍等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13 210.01万元;未取得发票支付保安服务管理费121.6万元。
三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市三中(凤凰校区)实验楼等8个建设项目、市中心血站新办公楼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市三中凤凰校区综合办公楼、运动场(球场)2个项目未验收即交付使用,教职工公租房及第一食堂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未进行公开招标,3个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已上缴财政64.6万元、调账14.86万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3 174.64万元。
2016完善投资审计管理制度,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主动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组织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前置、跟踪、竣工决(结)算审计74个,对在审计中发现的损失浪费事项等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对一些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在控制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市审计局对六盘水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六盘水广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性业务提供担保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担保程序,资产存在较大潜在损失风险。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擅自向被担保企业出借资金1771.3万元,到期不能收回870.57万元;未严格执行担保程序,造成代偿资金3898.23万元未收回,以上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规受托发放贷款300万元,到期不能收回。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担保费等410.55万元未纳入财务核算;财务核算不实,涉及漏缴税金434.82万元;未经批准核销应收代偿款1145.49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615.69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担保公司已调账1886.39万元。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建立支出绩效追踪监控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转变财政管理方式,推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二)加强查处问责,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等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政策落地、项目监管、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加大对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损害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和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打击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储备和政府投资计划管理,遵循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主管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与责任追究,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