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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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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3日 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云盘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市审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安排部署,聚焦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点民生,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克服国内外风险挑战及新冠疫情影响,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比上年有所增长,全市经济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经济平稳发展。

——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3亿元,较上年增长26.42%,增收6.51亿元。

——“六稳”“六保”工作有序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0年,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亿元,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23亿元,投入教育资金8.74亿元,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12亿元。

——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0年,全市企业累计减免各项税费30.59亿元,按规定取消、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0.14亿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6.38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然而,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及预算执行不规范。未及时下达预算资金4,328.68万元;未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0,565.81万元;部分功能科目未严格按预算拨款,涉及金额1,726.89万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基本支出预算。

二是部分财政资金收缴管理不规范。未及时解缴一般预算收入5,590.60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划解入库50.17万元;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3,000万元;未及时收取“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投资收益140万元。

(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市司法局违规发放浮动工资及边远津贴0.57万元;重复申报、发放医疗调解专项补助1.90万元;未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制度,同一情形案件执行标准不一致。

二是部分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市财政局项目支出预算未按实际需求编制,导致95.89万元预算资金未执行。市司法局项目支出预算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导致17.78万元项目资金继续结转下年使用;重复编制项目预算,且违规改变13万元预算项目资金用途。

三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及收支管理不够严格。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5.51万元,其中市教育局2.99万元,市财政局3.25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9.27万元。违规改变预算资金用途46.55万元,其中市教育局44.40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单位2.15万元。预算资金未执行7,828.80万元,其中市教育局7,822.30万元,市财政局6.50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中支付预算资金47万元。

四是部分单位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市司法局原办公大楼第一层用于抵债、第二至四层移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无偿将原办公楼第五层出借无隶属关系单位使用,未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按规定设立医调委补助资金专户;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13.63万元。市教育局违规使用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4.13万元;违规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6.21万元;教育专项资金720万元未及时使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6.23万元;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及其下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107.80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未及时上缴市级财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7万元。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一)盘州市保基乡、水城区营盘乡2个极贫乡2020年脱贫攻坚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违反相关财经纪律。保基乡财政所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付工程款时套取现金0.29万元及退回违规接待资金0.09万元私自存放,违规私设“小金库”,已用于安装防盗窗、购买饮用水等。

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营盘乡将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向1名已死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供养金0.10万元;向39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1.56万元;3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1.15万元;未及时兑现相关扶贫资金1,214.65万元。保基乡1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缴纳2020年养老保险;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3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损失浪费195.86万元,其中营盘乡2个,涉及金额120万元,保基乡1个,涉及金额75.86万元。7个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或未发挥资金效益,其中营盘乡3个,保基乡4个。

三是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2,553.42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被用于非扶贫领域,其中营盘乡2,500万元,保基乡53.42万元。营盘乡超付猕猴桃项目管护费3.02万元;未及时归还极贫乡(镇)子基金3,465.26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大棚租金、土地流转费、出售蜜蜂款等66.44万元。

四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8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其中保基乡4个,营盘乡4个。营盘乡1个项目未按要求完工;1个项目未办理项目竣工决算。保基乡9个项目未进行公示公告。

(二)水城区2019年扶贫审计情况。

一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城区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精准,涉及53户169人,涉及资金46.78万元;未按要求足额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4,212.85万元;未及时收取产业项目分红资金455.63万元;部分乡镇清理的危房改造资金43.5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10个项目应完工未完工;127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

(三)水城区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安置点污水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群众日常生活供水量不足;安置点物业管理与服务缺乏长效保障;未全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营实施方案;部分旧房拆除不彻底及复垦复绿质量不高;未全面统筹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工作;未完成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2389.02亩。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挪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融资资金及配套建设教育项目专项资金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特岗教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等15,844.20万元;虚列安置点征地补偿费348.80万元;违规将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用于值班人员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等9.94万元;违规发放复垦复绿资金1.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县级配套资金46.30万元结转4年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38万元闲置1年以上;部分乡镇2016年复垦复绿资金结转414.90万元,未安排使用。

三是搬迁对象不精准,违规重复享受补助。3名财政供养人员及1名尚未出生人口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8名搬迁对象违规领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2.25万元;92户搬迁对象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40万元;7户搬迁对象重复领取低保补助资金0.97万元。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超付工程款3,963.67万元;24个项目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17,953.09万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24个安置点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16个安置点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

三、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六盘水市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26家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37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11家机关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50,003.31万元;部分企业未获或少获养老保险减免309万元;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238.67万元;未及时将48名职工养老待遇11.08万元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家属;4158名重点人群未参保,其中被征地农民2637人、重度残疾人70人、城市农村低保人员1451人;2525名退役士兵未参加养老保险;2家企业未完成将国有资本631.16万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即中断人数逐年增加;相关退休审批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系统功能陈旧,系统间缺乏信息互通和协同操作模块,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实际业务需求。

二是部分单位缴纳基数及参保对象不精准。2家金融机构少报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189.98万元;3名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6.93万元;7名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10万元;105名人员重复参加养老保险;4名人员除在本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6.76万元外,仍在其他省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违规向47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14.95万元。

三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各市(特区、区)及六盘水高新区社保经办机构多头开设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共在6家金融机构开设收入户16个、支出户16个。未及时清退职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844.03万元;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独生子女费、综合补贴等相关费用9,061.39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少计利息收入52.69万元。

(二)六盘水市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违反相关财经纪律。6家医疗机构通过串换药品耗材、虚记耗材、虚构病历等方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353.76万元;1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耗材10,250.32万元;1家医院违规加价销售药品耗材,造成多支付医保基金6.20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拨付到位4家统管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缺口资金8,262万元;2177名重点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低保对象1921人、重度残疾人256人;75名退役士兵安置前后未接缴职工医疗保险;647名灵活就业人员未获医疗保险费减征58.77万元;4281名退役士兵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按规定及时拨付46家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94.72万元;未及时足额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133.68万元;9家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按病种收费制度;分别各有1家单位未制定考核方案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周转金管理制度、未建立保险结余资金清算机制。

三是部分单位缴纳基数及参保对象不精准。4家金融机构缴费基数不实,少缴医疗保险费968.08万元;21281人在全省范围内跨险种或跨统筹区域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06名已死亡人员及21名入狱人员仍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四是部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412.50万元;3家单位违规支付医保资金36.96万元;5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484.1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收入160.22万元;2家保险公司未划回2019年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清算结余资金372.23万元;3家保险公司应付未付2020年下半年医疗机构(个人)大病保险赔付资金5,763.86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清算大额医疗保险资金245.48万元;2家单位违规开设医保基金账户12个。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一)市级2020年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管理信息系统只能独立运行,未能做到信息共享。市应急局未认真履行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职责;核灾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六盘水高新区发放救灾物资未按规定公示。六盘水高新区未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发放冬春救灾补助资金26.20万元;救助款发放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部分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财政资金闲置、滞留564.51万元,其中市应急局5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57.50万元,市水务局5.68万元,六盘水高新区1.33万元。

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市应急局、六盘水高新区部分救灾物资账实不符。市应急局救灾物资结存数量不准确;库房之间救灾物资转移信息不相符;救灾物资拨付未按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六盘水高新区救灾物资管理办法不完善;未安排专人及未设置专门的台账对救灾物资进行登记管理。市红十字会未安排专人对救灾物资进行登记管理,物资台账登记不完善,部分物资无接收单位收据。

二)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2020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就业优先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水城区用已完工项目申报获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39.20万元;1名村干部违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涉及金额0.8万元;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68万元。六枝特区违规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补贴4.88万元;违规发放89名死亡人员补助3.54万元;违规发放18名死亡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和高龄津贴0.78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城区未按规定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2.23万元;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71.76万元;多发放中小企业稳岗补贴5.50万元。盘州市115.20万元直达资金未及时分配发放到个人;少返还2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3.46万元;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领取补助0.24万元;51户179人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但未按安置地标准纳入城市低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土地573.77亩未完成土地确权。

三是部分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六枝特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415.80万元未及时使用;违规拨付直达资金15,273.28万元;用抗疫资金支付其他项目以前年度欠付的工程款700万元;未及时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6,794.18万元;未及时下达特殊转移支付预算指标5,173.92万元。盘州市违规将直达资金31,369.66万元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违规使用救灾补助资金及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15.90万元;569.78万元直达资金未及时使用、支付比例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提前支付资金1,077.90万元。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监控系统支付数据反映不准确。

四是部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超工程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4,282.05万元,其中六枝特区636.23万元,盘州市1,646.06万元,水城区1,999.76万元。24个工程项目进度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六枝特区20个,盘州市4个。盘州市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0,713.54万元。六枝特区上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不实。

五、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对市自然资源局、市一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家单位3名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部分单位相关政策或单位决策落实不到位。市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未得到有效实施;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36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0.15万元。市自然资源局未及时对闲置2年以上的5个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处置;未及时对采石场越界开采情况进行查处;未及时对部分项目建设和矿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未利用地等759.15亩进行查处;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及时清理收回;土地使用权证违规抵押未及时清理解除;违规为私营企业提供抵押融资;未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29,336.63万元;未及时更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聘用编外人员未履行审批程序。

(二)部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市一中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涉及金额123.48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结余资金13.42万元未上缴财政;违规使用新大楼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保安劳务费、单位搬家费、购会议室座椅等,涉及金额36.24万元;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涉及资金2.46万元。市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40.25万元;改变土地储备资金用途出借给各单位22,000万元未及时收回;出借土地储备资金用于报建、土地征拆等16,684万元未按期收回;预付及代垫土地收储整理工程款319,685.62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不规范。市一中学生用床账实不符143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规范建立实验室试剂出入库登记台账,涉及金额11.01万元。市自然资源局1辆公务用车未纳入资产管理;有账无实固定资产27.50万元。

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除保质保量完成本地审计项目外,还抽调了12批次69名审计业务骨干参与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保基金、税收征管、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等方面审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得到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

综上,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分别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目前,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收回、上缴有关资金2.9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5亿元,促进闲置资金拨付使用6.08亿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及使用20.38亿元,废止和修改、制定相关制度11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安排,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一审多项”“一审多果”原则,积极探索“1+N”审计组织方式,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民生审计,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等相关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

(二)强化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效。将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强化关键环节控制,做到科学部署、合理谋划、精准实施,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全面辩证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深入揭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问题,提出堵塞漏洞、提高绩效、完善机制等方面的审计建议,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及时移送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及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三)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整改及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相关制度,明确各督查机构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整改督促责任,压牢压实各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执行力,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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