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6月22日 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副局长 卢德正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强财政资源整合,有效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支出,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市级财政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2亿元,剔除省收购市级资产一次性收入后增长2.40%,共投入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资金35.05亿元。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工业化和战略科技创新,市级财政共投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资金2.52亿元。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对涉农领域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市共整合涉农资金11.60亿元,有效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及预算执行不规范。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21.48万元、市财政局代编的一般公共预算6,520.82万元及市级财力补助市(区)转移支付资金6,683.99万元;未严格按预算执行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支出1,262万元。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收缴公积金增值收益、罚没收入等一般预算收入13,035.47万元;未收回出借的财政专户资金6,300万元;六盘水高新区财政局将工资拨付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发放,通过工资户拨付非工资性支出20.80万元;1家企业违规出借农业发展基金360万元。
三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政府财务状况分析中,资产部分未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比重、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政府综合会计报表编制过程中,部门之间经济业务未应抵尽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
(二)2021年度市级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一是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闲置4,000万元。
二是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4个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1个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1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林地37.79亩。
(三)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预算执行不规范。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02万元;超标准支付交通费2.15万元。
二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规范。未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非税收入核算不规范。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不规范。管理不善,造成皮划艇、手电筒等防汛抗旱物资领用和处置情况不明或损毁,且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随意处置防汛抗旱物资;未按规定将防汛抗旱物资计入政府储备物资39.15万元;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四是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绩效管理不规范。“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平台重复建设造成损失浪费112万元,巡河管理等模块未使用。
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盘州市2020年至2021年7月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未按要求建立完善现状基础台账;一级水源保护区内1个自然村寨121户农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部分污水流入水源区水库;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175个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3个扶贫项目养殖预防疫病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27个乡镇426个村未按每100户标准设置1名保洁员;未及时兑现农户分红、补助资金532.53万元;未及时支付刺梨鲜果收购款395.29万元;3名不属于建档立卡户学生违规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0.34万元;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资金0.99万元。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902.42万元;2个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账务处理不规范;应收未收资产收益40万元;未及时清理2个合作社长期出借的工程款及管护费等款项28.20万元。
三是资产损毁或闲置,效益低下。易地扶贫安置房和门面等经营性资产损毁、闲置,涉及资金1,193.86万元;2016年先建后补核桃及软籽石榴种植项目到户类资产保存率低,损失严重,涉及资金364.63万元;蔬菜、当归等种植项目亏损,涉及资金225万元;1个扶贫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1,419.14万元。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效益低下。3个扶贫项目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2,941.55万元;13个村光伏发电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9.98万元,收益未达到预期效果;1个低效林改造项目未实施,资金770万元闲置1年以上;3个扶贫项目未实施完成,涉及资金45.50万元;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涉及面积38642亩;1个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520万元。
(二)盘州市、钟山区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90户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未获住房保障,其中盘州市83户,钟山区7户。盘州市1个棚改项目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19.75公顷;35户不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未及时安置1011户棚改户,导致发放超期过渡安置费1,119.45万元;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187.86万元;应缴未缴公租房租售收入13,548.31万元。
二是资金扩大使用范围、闲置或改变用途。违规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3,077.94万元,其中盘州市7,553.08万元,钟山区5,524.86万元。闲置1年以上贷款资金56,991.03万元,其中盘州市31,000万元,钟山区25,991.03万元。违规改变贷款资金用途126,116.87万元,其中盘州市56,980.39万元,钟山区69,136.48万元。
三是资产闲置或改变用途。棚改安置房、公租房闲置1年以上未分配入住4319套,其中盘州市3995套,钟山区324套。盘州市违规改变公租房用途20套。
四是项目未按要求建设完成。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要求完成,其中盘州市8个,钟山区11个。盘州市3508套安置房开工已超过3年且超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仍未建成。钟山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要求开工建设;892套廉租房未按要求建设完成;2个棚改项目未开工或开工超过3年未建成,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4,540.67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钟山区2020年至2021年7月促进就业优先专项审计
一是违反相关财经纪律。违规发放12名在职村支两委干部阶段性失业补助金9.28万元、2名在职村委干部公益性岗位补贴1.17万元、8名在职村支两委干部失业保险金14.68万元。
二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目标任务;未按规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未经评估将国有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三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出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87.50万元用于化解债务;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应收租金26万元;未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拨付培训补贴1,168.66万元。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且未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
(二)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2021年第二季度保障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专项审计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有效衔接和沟通协调机制,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未及时纳入劳动保障监管范围,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督促应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13,175.11万元,其中六枝特区3,503.53万元,盘州市2,283.83万元,钟山区7,387.75万元。六枝特区未按规定及时清退2个项目涉及15家企业相关保证金103.84万元;未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涉及资金680.07万元。盘州市未足额收取施工单位工资保证金13,111.37万元。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9个建设项目拖欠13个施工单位工程款28,693.25万元,其中六枝特区3,158.60万元,钟山区25,534.65万元;拖欠1062名农民工工资1,342.23万元,其中六枝特区687.53万元,钟山区654.70万元。钟山区将办公楼等外立面装修违规纳入棚改项目,涉及资金48.97万元;1个项目变更施工合同计价条款,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隐患。
三是清欠台账管理不规范,数据不精准。拖欠工程款台账数据不准确,少报欠款6,916.45万元,其中六枝特区670.86万元,钟山区6,245.59万元;多报欠款5,887.10万元,其中六枝特区2,609.81万元,钟山区3,277.29万元。欠薪台账数据不准确,多报欠薪2,180.07万元,其中六枝特区680.07万元,钟山区1,500万元;六枝特区少报欠薪154.26万元。六枝特区8个项目排查上报拖欠工程款台账数据和欠薪台账数据依据不充分,涉及拖欠工程款4,349.60万元、拖欠171名农民工工资679.39万元。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审计局对水城区政府、市投资促进局、六盘水日报社、市第一实验中学、市第二人民医院等5个单位6名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不到位。水城区未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共享机制、分账管理机制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违规收取煤矿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070万元;所辖9家单位超编配备人员。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24.12万元;未在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涉及资金338.80万元;未代扣代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9.76万元;未及时处置医疗废物2044.69公斤。
二是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水城区未完成2018、2019年县级“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2项;未完成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市投资促进局落实《六盘水市产业招商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有差距;未对67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抽查评估工作不全面。市第一实验中学五年发展规划部分目标未按期完成。
三是“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未严格执行。水城区未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且执行有差距;应集体决策未集体决策使用资金31,112.03万元。六盘水日报社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市第一实验中学未经集体决策使用大额资金53.41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未经集体决策实施项目,涉及资金21.30万元。
四是资金资产项目投资管理不严格,存在风险隐患。水城区1个新型建材厂已停产,存在潜在损失风险;1家公司未经评估收购亏损标的公司自然人股权;将国有企业资金494.27万元出借给已破产的私营企业;应收未收招商引资企业标准化厂房租金2,932.01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1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订立主要合同条款,存在损失隐患。
五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使用不规范。水城区挪用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2,224.95万元。市投资促进局超标准公务接待6次;驻粤招商分队连续租车时间超过6个月。市第一实验中学未及时据实结算代收费66.48万元;未及时清缴非税收入35.09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变用途使用代扣代征税款手续费6.17万元;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发放绩效奖金5.63万元;未及时清理长期往来款537.31万元;未向职工收回医院垫付的职工补缴个人所得税15.92万元。
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六盘水日报社购置256.99万元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及时核销已报废固定资产5.99万元;长期闲置未处置固定资产9.96万元。市第一实验中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56.15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租门面和外包停车场事项未报相关部门审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62万元。
七是清欠台账管理不规范,数据不精准。水城区清欠台账数据不精准,多报拖欠工程款2,057.16万元、农民工工资10,205.04万元,漏报拖欠工程款6,022.25万元;清欠账款支付依据不充分。
八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水城区重大项目未按期完工62个,未按期开工6个,未验收即投入使用42个;96个重大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即开工建设;4个项目违法占用农用地3.77公顷;7个项目未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涉及工业用地9.12公顷。市第一实验中学教学楼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市第二人民医院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2个项目未办理消防及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1个项目采购先确定供货单位和价格后招标,招标流于形式,且未经集体决策,涉及资金1,465.50万元。
五、中共水城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庆强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79家矿山企业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非法占地75宗207.57公顷;土地闲置41.44公顷;批而未供地197.76公顷;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厂,存在污染隐患;在杨梅省级森林公园内开办加工企业;未督促8家已关闭的煤矿企业实施矿山治理恢复,未督促矿山企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403.34万元。
二是财政收入征收不到位。未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10,189.42万元、采矿权价款89.50万元;少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54.70万元;未对31家单位征收水资源费。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发挥效益。未完成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任务;老鹰山污水处理厂关停后,造成资产闲置,形成潜在损失浪费;1个项目停工3年,未发挥效益;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96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即开工建设。
六、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审计局组织完成市妇保院医技保健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款1,167.20万元,多计比例达18.44%;无依据定价、擅自增加建设内容等造成投资增加289.80万元和资金被套取200.61万元;消防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建设单位未履职尽责造成国家建设资金被施工单位套取、消防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疑点线索,审计机关已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部门查处。
2021年,全市审计机关还抽调13批次76名审计业务骨干参与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组织实施的公积金资金管理及使用专项审计、六盘水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及使用审计和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得到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和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督促有关单位予以纠正。目前,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收回、上缴财政资金1.70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94亿元,盘活统筹使用闲置资金2.52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4.33亿元,促进规范管理使用资金19.70亿元,废止和修改、制定相关制度23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七、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压减无效低效开支,突出绩效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促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加大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巩固脱贫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民生权益得以保障。
(三)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执行力,压紧压实政府、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责任,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更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