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正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克服国内外风险挑战及新冠疫情影响,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财政支出合理,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力。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49亿元,较2021年增长0.61%。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社保、就业等民生类重点支出252.86亿元,较2021年增长1.60%。
——财政政策稳健有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2022年全市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13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9.48亿元,在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财政资源统筹使用,重点任务工作推进有序。2022年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0亿元,拨付耕地保护补贴资金2.51亿元,拨付能源结构调整资金等1.84亿元,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
——强化督促抓整改,审计整改新格局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内容,2022年组织召开9次常务会及26次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建立督促整改工作台账,按月持续跟踪督促,适时牵头开展现场督促检查。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完成233个,各整改责任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其余问题整改。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
一是未按要求编制预算。六盘水高新区财政未按要求编制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是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市财政未及时收缴公积金增值收益14,622.1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4,495.01万元未及时缴库;未及时拨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681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6,385.04万元。六盘水高新区虚列财政支出450万元;预算采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家党政机关采购非信创电脑98台,涉及资金45.15万元。
三是部分财政直达资金未纳入监控系统管理,财政专户管理不严格。市财政未按规定将市级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5项直达资金8,071.05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2个一年内没有发生业务的专项资金专户未按规定注销。
同时,审计延伸调查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就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等11家单位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发现市就业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6名学生重复享受求职创业补贴,2户公职人员家庭虚报收入骗取求职创业补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违规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1家企业发放工业行动倍增奖励;市农业农村局因确权登记信息错误,导致实际种粮耕地未获补贴等问题。
2.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合规。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政务大厅运行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239万元;超预算采购大厅进驻人员工装费25.33万元。市商务局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0.42万元;未将部分支出绩效目标细化量化。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未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中费用及其他应付款与会计账簿不一致。市商务局未按规定将其他单位转拨等400万元资金纳入本单位收支管理,而是在往来账中核算。
三是网络管理存在数据安全风险。市商务局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未按规定确定安全保护等级,且最高管理权限归软件研发公司所有未移交,存在数据安全风险。
四是未办理备案手续即进行政府采购。市政务服务中心未办理备案手续即签订合同购买安保服务,涉及金额79.20万元。
3.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一是未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市执委会未及时编报省十一运会财务决算;无预算、未按规定调整预算支出345.53万元;应缴未缴赞助收入税款76.97万元;违规出借赞助收入453万元用于还本付息。
二是项目论证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浪费或法律风险。凉都体育中心场馆改建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体育场雨棚骨架施工完毕后又进行拆除,造成损失浪费8.87万元,中标单位用已作废公章与市执委会签订施工合同,涉及金额2,749.19万元,存在法律风险。
三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市执委会未经政府采购直接选定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金额215.34万元;市民健身中心综合馆和场馆改建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3,530.65万元。
四是未及时清理赛后物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执委会相关部门未及时开展赛后财产物资清理;7台山地自行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重点专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盘州市2019年度至2021年度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幼儿园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或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盘州市3所幼儿园消防设施停用或配置不全,不能正常使用,特别是个别幼儿园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雷网、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市审计局及时与盘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接,要求对辖区内幼儿园消防安全组织全面清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整改,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目的。
二是个别项目违法招投标,存在国有资产损失或损失风险。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盘州市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未履职尽责、管理混乱,存在违规评标、施工单位涉嫌串标、违规设定招标条款并签订施工合同、未经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增加投资约1,900万元、损失约125.83万元及损失风险约141.92万元。
三是部分学前教育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盘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政策出台滞后,且与省级政策不一致,自行放宽政策,导致部分新建的商品住宅小区应配建未配建小区幼儿园,应收未收“以资代建”学位费等;4所幼儿园未及时建成投入使用;15个乡镇57个村(居委会)未按规定配建公办幼儿园。
四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盘州市12所幼儿园学前教育中央资金2,311.40万元下达1年以上未使用。
五是部分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盘州市7所幼儿园未按要求取得用地、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涉及违法占用耕地2.19万平方米;4所幼儿园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8,433.53万元;7所幼儿园投入使用长达1年以上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2.钟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钟山区16个新型城镇化项目停建缓建,不能按期完工,未有效增强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未按要求完成2021年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两拖欠”台账建立不实,3个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钟山区滞留新型城镇化项目资金5,157万元;违规向个人账户支付工程款3,065.18万元。
三是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钟山区135个建设项目未获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6个项目未公开招标,12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部分房屋征收管理混乱;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多支付工程款1,623.65万元;违规实施“三边”工程或引入无资金实力的投资商导致项目停工,造成455.19万元损失。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2年,市审计局对水城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保障。水城区未严格执行4个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按要求兑现部分群众分红;未及时足额支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88.26万元。
二是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效益不佳,存在闲置或损失,未发挥好帮扶脱贫群众作用。水城区违规将财政扶贫资金78.04万元用于发放环卫工人工资;财政扶贫资金2,110.56万元建设的中蜂养殖、核桃种植等4个产业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12个易地扶贫安置点142个门面闲置3年以上;涉农整合资金382万元建设的蔬菜基地未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桃花鸡养殖项目一期与二期规划未有效衔接,导致一期部分建筑拆除,造成损失83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违规占用耕地、林地或未办理产权登记。水城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林地等20.10亩用于建设食用菌基地冷库、农业光伏电站等项目;1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585个门面未办理产权登记,影响资产保值增值。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2年,市审计局对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交运集团公司、盘州市公安局等5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项目投资管理薄弱,存在风险隐患。市交运集团公司未尽职履责,选定不符合条件房开企业为建设合作方,在房开企业持续未履约的情况下,仍代其垫付土地款、农民工工资等,目前项目已停工,存在风险隐患;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投资建设加油站,后土地使用权被其他公司竞得,存在损失风险约578.16万元;对外投资的新能源公司连年亏损724.44万元;应收未收承包费、场地及门面租金约232.10万元。盘州市公安局因部分项目拆除重修、非法占地违规建设被主管部门查处,在明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已出现垮塌的情况下仍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等,造成损失约257.41万元及损失风险约493.79万元;自行安排施工单位对看守所室外附属项目进行施工,确认虚假工程量约159.61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时有发生。盘州市公安局原职工涉嫌挪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32.14万元;戒毒所违规设立账外账,坐支应上交的劳动生产收入和违规赚取的小卖部商品差价收入470.70万元。市交运集团公司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将机动车维修中心等承包给下属分公司领导人员。
三是个别单位履职不到位,实施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市交运集团公司履职不到位,选定涉嫌挂靠的无资质施工单位实施加油站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该公司仍支付进度款,且长达2年时间未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盘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内存在边坡山体垮塌现象。发现问题后,市审计局及时下发整改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全方位督促指导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市商务局未按规定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成立直属公司经营部,该经营部管理混乱,购置白酒未入账80.92万元、仅经营两年应收销售款128.92万元,目前已停止经营,存在损失风险。市交运集团公司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同意下属分公司无偿对外拆借资金44万元给个人;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出租1个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期限20年;自行将1个加油站出租期限从批复的5年调增至10年。盘州市公安局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变更食堂建设位置及提高案管中心部分地面铺设材料标准、支付施工单位停工赔偿70万元。
五是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家经济政策。市城管局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255.99万元。市商务局未严格执行直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7家亏损企业超核定总额发放工资96.78万元。市交运集团公司未完成2019年至2021年部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盘州市公安局未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政策规定,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六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重要发展规划。市城管局未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对个别县区新增城市绿地目标完成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多报新增绿地8.11公顷。市商务局未单独制定5项发展规划或政策措施。盘州市公安局未按时建成“十三五”规划的盘州市戒毒所、普田派出所等3个项目。
七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盘活力度不够,未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运集团公司、盘州市公安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36.88万元。市商务局直属企业43个(套)商铺或房屋闲置、20个(套)商铺或房屋未公开竞租。市交运集团公司购建的部分车辆、门面等资产633.28万元长期闲置;未及时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7,912.35万元转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未经评估,出租3170平方米商业房屋、105平方米门面等固定资产。
八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市城管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243.38万元。市交运集团公司2019年至2021年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实,多计收入97.31万元,少计成本730.51万元,少缴增值税34.10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11,167.70万元。
九是部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不合规。市交运集团公司、盘州市公安局实施的六枝中心客运站、普田派出所等1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市交运集团公司实施的红果东客运站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约50.40亩。盘州市公安局将案管中心装修、派出所备勤用房改造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实施。
十是部分单位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盘州市公安局对以往年度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二、审计成效
2022年,全市审计机关还抽派10批次65名审计业务骨干参与了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税收、乡村振兴、外资等方面审计工作。同时,市审计局对发现的个别国有企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投资建设,造成损失风险;个别民营企业涉嫌非法盗采地下水用于日常经营;部分单位建设项目涉嫌违规串标,涉嫌挪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34项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目前,已办结事项18项,正在办理事项16项。
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目前,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收回、上缴财政资金135.9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120.74万元,盘活统筹使用闲置资金128.67万元,拨付到位资金3,571.84万元,规范管理使用资金68,881.61万元,废止和修改、制定相关制度33项,约谈相关责任人9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预算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持续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
(二)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管理,加快构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重点关注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目标落实情况,注重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等领域政策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强度、支出结构和支出进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投资绩效。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统筹好项目建设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对尚未建成的项目,倒排工期,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按要求建成投入使用,对尚未验收的项目,尽快办理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