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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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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盘水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六盘水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日至3月30日对六盘水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收入完成100%,预算支出完成96.60%。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致使项目资金继续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7.78万元。

2.2020年,重复编制项目预算13万元,且使用时违规改变项目资金用途9.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违规发放5名轮战干部浮动工资及艰苦地区边远津贴0.56万元。

2.2020年至2021年3月,重复申报、发放医疗调解专项补助1.90万元。

3.2020年,未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制度,同一情形案件执行标准不一致。

4.2020年,未按照规定科目列支公车运行费,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金额小于实际支出金额0.80万元。

(三)会计核算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年以来,未按相关规定设立专户核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补助经费,而是通过其基本户核算。

2.2020年,对在往来款核算中科目间交叉核算情况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3.63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市司法局原办公楼共六层,账面原值271.83万元。第一层以资抵债划转给施工方;2014年12月,将第二至四层交由市机关事务局接管,交接过程中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变更登记,也未经市财政局审批,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2014年12月以来,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原办公楼第五层)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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