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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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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云盘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8月,由市审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各有关单位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梳理问题存在的原因,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20209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开展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

截至目前,各整改责任单位已收缴财政资金 4.41亿元,归还资金原渠道5.47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4.19亿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58.02亿元,剔除建档立卡识别不精准人员1110人,完善住房验收手续1692套,促进闲置住房分配使用846套,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促进加快实施进度项目533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1项。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14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3名责任人予以提醒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审计查出45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41个,整改中问题110个,整改率75.61%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对未及时清缴各类非税收入1,619.59万元问题,已清理上缴国库1,432.80万元,其余186.79万元待清理上缴;对中央财政资金结转财政专户2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统筹安排使用13万元,已作存量资金收缴;对“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投资收益140万元,已2次函告催缴。

二是市财政局对未及时下达预算1.64亿元问题,表示今后年度将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预算资金;对未及时下达县区转移支付资金3,745.73万元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二)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所涉及的3家单位已将结转资金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4家单位虚增收入、决算编制不真实24,566.07万元问题,已进行账务处理22,725.20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及收支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8家单位13个项目资金未使用问题,已采取相应措施对闲置资金进行盘活统筹使用;对5家单位42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未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304.66万元问题,1家单位158.98万元已全部使用,4家单位共计已使用2,093.63万元,其余资金正在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27家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水电、报刊、物业等日常公用经费160.07万元问题,26家单位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1家单位已整改13.61万元,剩余53.98万元尚在整改中;对1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16万元问题,已收回相关资金,并已上缴市财政;对4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29.68万元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对2家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67,635.92万元问题,已收缴40,359.56万元,其余资金尚在催缴。

三是关于部分单位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12家单位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缴363.96万元问题,已上交财政资金210.6万元,其余153.36万元尚在整改中;对1家单位支付依据不充分11.80万元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支付依据;对25家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16,833.33万元问题,已清理核销408.76万元,其余账款因挂账年限长、整改难度大等原因尚在清理中;对2家单位超报销金额多付资金0.56万元问题,多支付0.56万元已追回;对12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867.85万元问题,4家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8家单位因部分资产需报财政审批、年度较长、清理内容较多的原因尚在整改中;对2家单位4处房产闲置问题,1家单位已对闲置房屋进行装修,并出租使用,1家单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对1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出租办公用房给私人开办打字复印部未及时收取租金、长期无偿提供复印机、电脑等设备给对方使用,20198月收回房屋和设备后,聘用人员(原经营人员)仍继续对外营业并将营业收入私自存放问题,已将资产出租收益、对外营业收入等7.88万元上交市财政,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

二、脱贫攻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盘州市保基、水城县营盘2个极贫乡2019年脱贫攻坚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水城县营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问题,已按相关规定对符合人员进行补缴;对未及时兑现相关补贴及分红1,148.67万元问题,已兑现666.27万元,余下482.40万元正在筹集资金兑现;对30万元甜柿种植项目种植成活率低问题,已补种刺梨;对7个已建牛棚及普济商业街区建设项目闲置1年以上问题,3个牛棚已盘活用于种植食用菌,其余4个正在协商制定使用方案。保基乡对成立私营企业,违规收取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方项目管理费80万元问题,盘州市政府已督促对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企业已注销,债权债务及资产移交已完成。

二是对未按规定及时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860.71万元问题,保基乡、营盘乡已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营盘乡对1,961.97万元资金闲置一年以上问题,已盘活使用拨付634.71万元,余将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多发放分红资金7.63万元问题,多发放资金已追回;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196.36万元问题,已上缴财政。保基乡对扶贫资金违规用于偿还债务利息、公司日常运营550万元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是营盘乡1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正在逐步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9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招投标问题,已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5个项目未按中标价签订合同问题,已结合实际重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对7个项目超期完工问题,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5个项目进度缓慢问题,1个项目尚在筹集资金,4个项目已完工;对3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问题,正在完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保基乡对虚报脱贫攻坚项目1个问题,已按要求调减。

(二)钟山区2017年至2018年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钟山区对将不符合低保政策212纳入低保范围问题,已追回发放资金7.59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缴对不符合条件的42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3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聘用为护林员问题,已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未享教育精准扶贫资助24.93万元问题,已按要求补发67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责任,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二级《残疾人证》的150人未享受每人45/月标准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已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红款10万元问题,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对5个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及3个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已签订利益联结协议和兑现分红资金。

二是钟山区财政局滞拨扶贫资金2,106万元问题,正在筹措资金进行拨付;资金闲置3,172.63万元问题,已拨付865.18万元;对违规将扶贫资金出借投融资公司还本付息、购买办公用品、项目投资等方面4,319.89万元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347.33万元,已用于扶贫领域资金3,529.41万元,其余443.15万元正在筹措资金归还;对扶贫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54.39万元问题,已上缴国库6.87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筹措上缴;对贫困户重复享受贴息34.08万元问题,已对重复享受人员进行清理,并收回贷款;青林乡财政所未对扶贫资金进行专账核算问题,已设立财政专户进行核算。

三是5个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开工建设问题,已按要求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对22个项目未按要求组织验收问题,已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对7个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已完工项目5个,2个项目尚在建设中;对2个扶贫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内容建设问题,已按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

四是对超标准实施“特惠贷”,涉及19869人,涉及贷款99,345万元,均为“户贷企用”问题,已偿还贷款31,650万元,其余贷款将逐期偿还;对未及时兑现扶贫小额信贷投入分红资金8,339.60万元问题,正在筹措资金进行兑现;对违规将2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修建多功能停车场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635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题,已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三)全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水城县、钟山区、高新区未按要求完成计划搬迁目标任务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搬迁任务;关于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高新区2016年或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未按要求完成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水城县、钟山区未按规定开展搬迁户宅基地复垦复绿土地确权工作问题,已制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钟山区已制定《钟山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宅基地分类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将按方案要求开展确权工作;对六枝特区、钟山区未及时发放2173人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25.95万元问题,六枝特区、钟山区已全部发放325.95万元;盘州市、钟山区183人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等相关补贴问题,盘州市已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残疾人证,并按时发放补助,钟山区已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发放相关补助13.49万元;盘州市、钟山区、高新区对于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盘州市、高新区已达到一户一就业要求,钟山区已对1494人开展了就业培训,对无劳动力人口已纳入低保范围;对钟山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640人应保未保问题,已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险范畴;对盘州市、高新区未按规定严格控制安置房造价问题,盘州市超价部分由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高新区超价部分由管委会承担;对盘州市房屋超面积安置940套问题,超面积部分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垫资建设,采取租赁的方式租给搬迁群众居住,目前940户搬迁户均已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对高新区已分配发放钥匙安置房297328套,仅入住174199套,安置房入住率低问题,已全部搬迁入住;对安置房闲置338套,其中六枝特区149套、盘州市177套、钟山区12套问题,六枝特区因搬迁任务已完成,对闲置安置房已建立管理制度,收归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盘州市已制定多建房屋清理处置方案,并报六盘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同意,钟山区闲置住房12套已安排入住。

二是六枝特区141.66万元被法院强制扣押问题,已收回相关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水城县将10,000万元出借给平台公司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扶贫资金闲置一年以上5,749.20万元问题,六枝特区、盘州市、高新区涉及5,692.67万元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完毕,水城县15万元资金已上缴省扶投公司,钟山区41.53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盘州市对将1,124.85万元罚款计入搬迁成本,未按规定拨付省级医疗补助金2,000万元问题,1,124.85万元已调出搬迁成本,2,000万元资金已拨付使用;高新区对未拆除旧房就全部兑现旧房拆除补助330.53万元问题,发放补助资金已收回。

三是关于部分搬迁对象重复享受搬迁政策,其中六枝特区35户、盘州市4人、水城县17人、钟山区253人,高新区52问题,已按规定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对六枝特区、水城县、钟山区、高新区将42名不符合搬迁条件人员纳入搬迁计划问题,已按规定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对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存在搬迁对象信息不精准,未按规定将搬迁对象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已对错误信息进行核对更正,对未录入系统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对搬迁户信息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其中盘州市1个,水城县25个,高新区3个问题,已按要求对需要报批的资料按程序报批;对部分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其中六枝特区5个,钟山区2个问题,已按规定对项目进行了消防验收及备案登记;对部分安置房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其中盘州市1364套,高新区328套问题,已按要求组织对安置房进行了竣工验收;水城县对7个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已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处理,质量安全隐患已排除。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2019年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未及时清偿的问题。对市级2家单位拖欠1,401.42万元问题,已清偿983.05万元;六枝特区对3家公司拖欠2,597万元问题,已清偿2,572.30万元;对盘州市1所学校拖欠1,876.69万元问题,盘州市思源实验学校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及时进行清偿;水城县对2家单位拖欠61,078.19万元问题,已清偿8,547.83万元;钟山区对4家单位拖欠15,422.86万元问题,已清偿2,370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应优先偿还账款未清偿完毕的问题。钟山区对应优先偿还民生工程项目欠款5,133.40万元问题,已偿还3,116.90万元;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项目欠款3.38万元问题,已清偿完毕;对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欠款2,506万元问题,已偿还2,052万元。

三是关于部分单位欠款未制定清偿计划的问题。对钟山区拖欠72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5,399.49万元未制定清偿计划、钟山区财政局未制定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目标计划、盘州市拖欠15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938.42万元未制定清偿计划问题,均已按相关要求制定清偿计划,明确了清偿目标。

四是关于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实、不精准的问题。对市减负办上报数据不准确111.58万元问题,市减负办已按相关要求对上报数据进行重新核报;市中心血站对将拖欠事业单位设计费纳入拖欠民营企业台账问题,已将不符合拖欠民营企业问题金额从拖欠账款中清除;盘州市减负办对上报数据不准确7,428.50万元,将12.33万元个人欠款纳入清理范围上报问题,已对上报数据进行核查上报,并已将不符合拖欠民营企业问题金额从拖欠账款中清除。

(二)全市2020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52.21万元,其中六枝特区0.63万元,水城县51.58万元问题,六枝特区、水城县已将问题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六枝特区对红十字会未防疫资金捐赠款项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260.90万元问题,已按要求建立专账核算;水城县对265.92万元捐赠资金和20.08万件疫情防控物资分配使用不及时问题,已将全部资金及物资安排使用;钟山区卫生健康局对不同来源物资未进行分类管理问题,已建立物资分类及登记台账,对物资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关于市卫生健康局对采购资金27.72万元未及时结算问题,已组织对相关财务进行核查清理,并收回相关结余资金20.31万元;钟山区卫生健康局及17家下属卫生院对疫情期间发生的业务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问题,正在对相关资金及物资进行清理核算;水城县红十字会对接受捐赠资金270.07万元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对差旅费报销审核制度不健全,重复报销、未实际出差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0.43万元问题,已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差旅费管理办法》,多报销差0.43万元已收回;市规划设计院对违规购买业务用烟4条共计0.18万元问题,已如数收回报销费用,对超标准发放职工节日慰问金13.20万元问题,已采用逐年扣减的办法收回多发放慰问金,对超标准缴纳领导班子成员住房公积金3.67万元问题,超标准缴纳3.67万元已由个人承担交回财务;对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环评中心)主任违规领取咨询费0.90万元问题,已将0.90万元退回。

(二)关于部分单位相关政策或单位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林业局对未督促164个砂石企业按规定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涉及林地面积12904.3亩问题,已督促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对应缴未缴税费668.60万元,其中市规划设计院124.30万元,市环评中心48.40万元,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495.90万元问题,市规划设计院已上缴税费2.89万元,其余税费正在按程序申报缴纳,市环评中心、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对未缴纳税费正在采取措施清缴;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6名,其中市林业局3名、市交通运输局3名问题,市林业局已对聘用人员进行解聘,市交通运输局待内部机改结束相关人员到岗后再办理解聘手续。

(三)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应收未收财政非税收入289.82万元,其中市林业局161.44万元,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128.38万元问题,市林业局正在按司法程序进行催收,市交通运输局已对128.38万元收取上缴市财政;对未正确核算收入3,520.32万元,其中市林业局65.65万元,市规划设计院1,093.19万元,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1,782.55万元,市环评中心578.93万元问题,市林业局已按程序对65.65万元进行核销,市规划设计院已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市环评中心已按规定进行调账处理。市林业局对在林业执法与监督费用中列支食堂费用10.94万元问题,已将多列支费用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779.35万元问题,已使用相关资金250.11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对用安六铁路建设工作经费支付单位办公用房装修费用6.31万元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对成本未入账141.64万元问题,已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待批复后进行处理。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7,552.07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3,501.96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693.54万元,市规划设计院2,056.24万元,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118.46万元,市环评中心181.87万元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已向上级部门及市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复后进行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已对往来款进行核销,市规划设计院已清收核销135.61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清收,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已核销22万元;对资金支付依据不规范12,466.89万元,其中市林业局62.70万元,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17.06万元,市规划设计院12,387.13万元问题,市林业局已按程序重新开具工程发票,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所已强化报销审核管理,市规划设计院已对相关账务进行清查;市林业局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114.46万元问题,已上缴财政资金22.39万元,其余92.07万元已使用;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对106.13万元诉讼费未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管理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诉讼费管理制度》。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对固定资产有账无实119.22万元,其中市林业局3.10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16.12万元问题,2家单位已认真清理核查,对报废固定资金按程序进行申报处理。对固定资产未纳入资产核算180.31万元,其中市交通运输局64.46万元,市规划设计院111.28万元,市环评中心4.57万元问题,3家单位已将固定资产纳入资产核算。市发展改革委对1套住房长期被个人占用问题,住房已收回;对230平方米车库长期处于无管理状态问题,已强化管理,收取租金将及时上缴财政;对出租国有资产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问题,已收回出租资产,所得资金已上缴财政;对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149.93万元问题,已认真组织清理;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已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报核销,能正常使用的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市林业局对购买物资未纳入存货核算18.18万元问题,已按要求纳入存货核算。

(五)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林业局对2个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问题,目前2个项目待验收;对市级植被恢复项目实施进度慢、合格率低问题,已成立督查组,强化督促指导,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合格率;对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招投标,涉及金额322.10万元问题,已修订完善《六盘水市林业项目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成序。

综上,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数审计查出问题得以有效整改,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因问题形成时间较长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及采取措施不够有效等原因,导致部分财政收入未追缴到位、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完毕、部分固定资产未全部纳入核算管理、部分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部分民生项目未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建号管理,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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