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审计工作 » 审计结果公布 » 整改情况

六盘水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六盘水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日至3月30日对六盘水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台账,并按月进行调度及督促整改,现将市司法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致使项目资金继续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7.78万元”的问题

市司法局今后将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关于“2020年,重复编制项目预算13万元,且使用时违规改变项目资金用途9.07万元”的问题

市司法局今后在编制年度项目预算时,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杜绝对已有资金保障的项目重复编制预算。

三、关于“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违规发放5名轮战干部浮动工资及艰苦地区边远津贴0.56万元”的问题

违规发放的0.56万元资金已追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关于“2020年至2021年3月,重复申报、发放医疗调解专项补助1.90万元”的问题

重复申报、发放的1.90万元资金已追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五、关于“2020年,未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制度,同一情形案件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市司法局已制定《 六盘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六、关于“2020年,未按照规定科目列支公车运行费,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金额小于实际支出金额0.80万元”的问题

市司法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政府会计制度,按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决算。

七、关于“2016年以来,未按相关规定设立专户核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补助经费,而是通过其基本户核算”的问题

市司法局已强化对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力度。

八、关于“2020年,对在往来款核算中科目间交叉核算情况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3.63万元”的问题

市司法局已组织对应收及暂付款项进行及时清理结算,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准确核算往来款项。

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市司法局原办公楼共六层,账面原值271.83万元。第一层以资抵债划转给施工方;2014年12月,将第二至四层交由市机关事务局接管,交接过程中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变更登记,也未经市财政局审批,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市司法局已根据原办公楼的房屋权属关系对第一至四层原办公楼进行划转,并按规定完善了相关手续。

十、关于“2014年12月以来,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原办公楼第五层)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问题

市司法局已按相关规定将原办公楼第五层整体移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