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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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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德正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统筹安排,压牢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将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事项,明确分管副市长牵头抓好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以来共召开4次市政府常务会、6次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安排市审计局牵头制定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方案》。

(二)强化跟踪督促,助推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六盘水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台账,按月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实行“建销号管理”,并强化整改督促指导力度。2023年以来,市审计局共组织对36家整改责任单位召开审计整改业务指导会议30次,组织开展现场督促检查6次。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督促整改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的贯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的专业性及审计机关“经济体检”优势,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抄送市纪委市监委,同步跟踪督促抓整改。2023年8月11日至21日,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市政府督查机构等部门对全市涉及审计整改的所有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调研2次。

(四)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整改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内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市审计局共向市委组织部门、市委考核办报送审计报告、审计决定7份,报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14份,涉及问题113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和指导责任,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截至目前,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25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1个,尚在整改中79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63个,已整改完成139个,尚在整改中24个,整改率85.28%;分阶段整改类问题63个,已整改完成26个,尚在整改中37个,整改率41.27%;持续整改类问题24个,已整改完成6个,尚在整改中18个,整改率25%。

通过整改,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收回、上缴财政资金23,148.0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452.43万元,盘活统筹使用闲置资金、促进拨付资金16,059.08万元,规范管理使用资金131,910.81万元,废止和修改、制定相关制度43项,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促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59个,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共计42个,已整改完成30个,尚在整改中12个,整改率71.43%。

1.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按要求编制预算问题。六盘水高新区财政局将严格按规定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是关于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要求全额收缴公积金增值收益14,622.11万元;已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4,495.01万元缴库;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681万元已结转下年统筹使用;已按要求下达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6,385.04万元。

三是关于部分财政直达资金未纳入监控系统管理,财政专户管理不严格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市级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等5项直达资金8,071.05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一年内没有发生业务的2个专项资金专户已按规定申请注销。

2.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合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将239万元政务大厅运行经费细化到具体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超预算采购大厅进驻人员工装费25.33万元及市商务局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0.42万元问题,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二是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市商务局已按规定将1.73万元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并将结转2年以上的9.93万元上缴财政。

三是关于网络管理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问题。市商务局已暂停对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的使用。

四是关于未办理备案手续即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3.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问题。已按规定调整预算支出345.53万元;市执委会正在开展财务决算编报工作;赞助收入税款76.97万元还未上缴;违规出借赞助收入453万元未收回。

二是关于项目论证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浪费或法律风险问题。市文化运营管理公司已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及规范建设管理;中标单位已与市执委会重新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市执委会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四是关于未及时清理赛后物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市执委会正在开展赛后财产物资清理,7台山地自行车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重点专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专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共计55个,已整改完成29个,尚在整改中26个,整改率52.73%。

1.盘州市2019年度至2021年度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幼儿园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盘州市已组织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进行修缮,安装了防雷网,并组织开展了全市教育系统消防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关于个别项目违法招投标,存在国有资产损失或损失风险问题。盘州市纪委监委正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三是关于部分学前教育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盘州市已收缴学位费2,073.81万元,正在修订完善《盘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学前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未及时建成的4所幼儿园已投入使用1所,完成主体建设2所,正在选址1所。

四是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盘州市下达1年以上未使用的学前教育中央资金2,311.40万元已拨付使用1,074.4万元;已按要求归还学前教育中央资金1,709.56万元。

五是关于部分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盘州市正在办理13所幼儿园的相关手续,并对先施工后招标的4所幼儿园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钟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钟山区停建缓建、未按期完工16个新型城镇化项目已复工建设项目6个;已完成2021年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货币化安置1206户,余2356户未完成。

二是关于资金使用及债务管理不规范,虚列项目套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问题。滞留的5,157万元新型城镇化项目资金已拨付2314万元,剩余2843万元尚未拨付使用;已对违规向个人账户支付3,065.18万元工程款的4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对《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关于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问题。钟山区已办理完善行政审批手续项目22个,其余113个项目正在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公开招标6个项目及先施工后招标12个项目,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多支付工程款1,623.65万元的4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并与施工方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违规实施“三边”工程或引入无资金实力的投资商导致项目停工,造成455.19万元损失问题,已重新引入有资金实力的投资商,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水城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水城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共计18个,已整改完成18个,整改率100%。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保障问题。水城区已兑现群众分红743.24万元;已足额支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88.26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效益不佳,存在闲置或损失,未发挥好帮扶脱贫群众作用问题。水城区已按规定支付财政扶贫资金23.04万元,原渠道归还资金55万元;已收回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并对前期项目进行了盘活使用;闲置3年以上12个易地扶贫安置点142个门面已盘活使用;已按要求兑现脱贫群众分红资金22.92万元。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违规占用耕地、林地或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水城区已按“三区三线”规定对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林地等进行调整,并对涉及单位进行罚款4.6万元;1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585个门面已按要求办理了不动产证。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共计129个,已整改完成89个,尚在整改中40个,整改率68.99%。

一是关于部分单位项目投资管理薄弱,存在风险隐患问题。市交运集团已组织对停工、存在风险隐患问题项目进行研究论证,细化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对土地收入不足支付土地成本,存在亏损风险5,272.26万元问题及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投资建设加油站,存在损失风险约578.16万元问题,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对外投资的新能源公司连年亏损共计724.44万元问题,正在加快项目建设。对因部分项目拆除重建、非法占地违规建设被主管部门查处,盘州市公安局在明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已出现垮塌的情况下仍出具验收合格意见,造成损失约257.41万元及损失风险约493.79万元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自行安排施工单位对盘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室外附属项目进行施工,确认虚假工程量约159.61万元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盘州市公安局原职工涉嫌挪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232.14万元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戒毒所违规设立账外账,坐支应上交的劳动生产收入和违规赚取的小卖部商品差价收入470.70万元问题,盘州市公安局已成立调查组对该事项进行调查,并按规定收缴财政资金27.11万元。市交运集团公司正在对下属分公司领导人员违规承包的机动车维修中心经营情况进行清理核算,待清理结算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是关于个别单位履职不到位,实施工程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交运集团已组织对因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加油站边坡支护工程整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待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组织验收。盘州市公安局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对看守所内边坡山体垮塌会直接威胁700余名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开展消防验收工作。

四是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市商务局已组织对未按规定成立直属公司经营部账务进行清查核实,并停止经营。市交运集团对未经集体研究同意下属分公司无偿对外拆借资金44万元给个人及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出租1个加油站经营权问题,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盘州市公安局对未经集体研究变更食堂建设位置及提高案管中心部分地面铺设材料标准、支付施工单位停工赔偿70万元问题,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五是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家经济政策问题。市城管局已收缴非税收入255.99万元。市商务局对7家亏损企业超核定总额发放工资96.78万元问题,正在组织制定《直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市交运集团已重新对未完成2019年至2021年部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改,并报市国资委同意。盘州市公安局已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六是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重要发展规划问题。市城管局已按要求制定《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市商务局已制定政策措施2项,其余3项因专项工作已结束,无单独制定必要。盘州市公安局对未按时建成“十三五”规划的盘州市戒毒所、普田派出所等3个项目问题,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七是关于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盘活力度不够,未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运集团、盘州市公安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36.88万元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盘州市公安局已进行账务处理746.11万元,市城管局、市交运集团正在组织开展资产及账务清理工作。市商务局对直属企业43个(套)商铺或房屋闲置、20个(套)商铺或房屋未公开竞租问题,正在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市交运集团正在对购建的部分车辆、门面等长期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处理;正在办理完善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7,912.35万元转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工作。

八是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规定问题。市城管局已清理往来款项及账务处理2.53万元,其余240.85万元因历史挂账时间较长,部分涉及人员死亡等原因正在清理中。市交运集团公司对2019年至2021年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实,多计收入97.31万元,少计成本730.51万元,少缴增值税34.10万元及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11,167.70万元问题,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九是关于部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不合规问题。市交运集团、盘州市公安局实施的六枝中心客运站、普田派出所等1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市交运集团公司对实施的红果东客运站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约50.40亩问题,正在对接办理用地手续。盘州市公安局对将案管中心装修、派出所备勤用房改造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实施问题,已组织对该事项进行调查,并制定了《盘州市公安局基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综上,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数审计查出问题得以有效整改,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因资金筹集困难、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等原因,造成部分财政收入未追缴、部分项目未完工、部分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从源头上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因素,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二)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压牢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当做一项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执行力,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结合,强化制度建设,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助推整改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坚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及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做到成果共享共用,助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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